聯(lián)系我們
- 聯(lián)系人:郭經理
- 傳真:010-69552656
- 電話:400-0346-119
- 電話:010-57113119
- 郵箱:506665119@qq.com
- 地址:北京通州區(qū)新華北路117號
幼兒園改消防消防設施的設置需要符合哪些規(guī)范
來源: 時間:2025-12-04

幼兒園改消防設施的設置需嚴格遵循--及地方消防技術標準,核心規(guī)范涵蓋建筑防火、疏散設計、設施配置、電氣安全及日常管理五大維度,具體要求如下:
1. 建筑防火與布局規(guī)范
-
樓層限制:兒童用房嚴禁設于地下室、半地下室或四層及以上樓層;高層建筑內的幼兒園須設獨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。
-
耐火等級: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,與其他建筑合建時需用耐火磚墻、防火樓板及乙級防火門/窗分隔,確保火災不蔓延。
-
防火分隔:托育機構與辦公、經營場所組合時,疏散樓梯需防火分隔;廚房與餐廳須采用防火隔墻和防火門分隔,并設獨立排煙系統(tǒng)。
2. 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
-
出口數(shù)量:每層至少設2個獨立安全出口和2部疏散樓梯,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,禁用卷簾門、轉門、推拉門等阻礙逃生的門型。
-
通道寬度:雙面布房走廊凈寬≥1.8米,單面布房或外廊≥1.5米;疏散走道凈寬≥1.1米,房間門至安全出口距離≤20米。
-
特殊設計:樓梯設幼兒扶手(高度≤0.6米),欄桿垂直桿件凈距≤0.11米;樓梯井凈寬>0.2米時需加防護網;踏步高度≤0.15米、寬度≥0.26米,適配兒童步幅。
3. 消防設施配置標準
-
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:強制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或獨立式火災探測器;中型及以上幼兒園須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。
-
滅火設施:室內消火栓系統(tǒng)適用于建筑高度>15米或體積>10000m³的建筑;每50㎡配置2具3kg ABC干粉滅火器或3L水基型滅火器,每個設置點不少于2具。
-
應急照明與指示: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設應急照明(地面-低照度≥1.0lux,持續(xù)≥90分鐘);疏散指示標志間距≤20米,安全出口標志清晰可見。
-
防煙排煙:建筑面積>100㎡的經常停留房間、長度>20米的疏散走道需設機械排煙或自然排煙設施。
4. 電氣與燃氣安全
-
電氣管理:電氣線路穿管保護,禁用私拉電線;大功率電器(如電爐、熱得快)及電動自行車禁止在室內充電;廚房設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閥。
-
明火限制:嚴禁使用蠟燭、火爐等明火,廚房禁用瓶裝液化氣(高層建筑內);吸煙區(qū)需遠離兒童活動區(qū)域并設明顯禁煙標志。
5. 日常管理與維護
-
巡查與演練:每日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,重點檢查用火用電、疏散通道、消防設施狀態(tài);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演練,教職工需掌握滅火器、消火栓使用方法及疏散引導技能。
-
設施維保:消防設施定期由專業(yè)機構檢測維保,禁止挪用或停用;滅火器、應急照明等器材需建立檔案并標注有效期。
-
人員配置:休息期間每層至少1名保育員在崗,每層設巡查看護人員;教職工需接受消防培訓,具備協(xié)助兒童疏散的能力。
6. 裝修材料與細節(jié)
-
材料選擇:室內裝修禁用易燃可燃材料(如彩鋼板、泡沫、海綿),確需使用的需與電源插座、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;墻面、頂棚采用A級不燃材料。
-
安全細節(jié):門窗禁止設置鐵柵欄等影響逃生的障礙物;疏散通道頂棚、墻面不得采用鏡面反光材料;兒童游樂設施、裝飾物避免使用氫氣球、塑料仿真樹等易燃物品。
法律依據(jù):以上規(guī)范依據(jù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50016)、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(guī)范》(JGJ39)、《建筑防火通用規(guī)范》(GB55037)及《中小學校、幼兒園消防安全十項規(guī)定》等強制性標準制定,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符合--及地方-新要求,保障兒童生命安全。

